2006年10月3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疑旧情人加害 男子持刀相向
陈璇 陈东

  因怀疑旧情人用迷信手段加害自己,佐春华用刀将其刺成重伤。10月26日,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佐春华有期徒刑7年,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2.5万余元。
  现年40岁的佐春华是江苏如东县人,文盲。多年前佐春华即与被害人陈女有不正当两性关系,后佐春华身体经常不适,遂认定系陈女与他人合谋用迷信手段加害自己所致,因而迁怒于陈女。
  2006年7月7日19时许,佐春华在陈女家门前,用水果刀向陈女胸腹部连捅二刀,致陈女重伤。经精神病鉴定所鉴定:佐春华患有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,系限制责任能力。